者负责;Р8)对于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二级单位能够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二级单位相关领导负责;二级单位无力解决且已呈报有关部门,仍未解决而造成事故,由贻误部门领导负责。Р7、事故处罚Р1)事故处理依据“四不放过”原则:Рa.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Рb.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Рc.没有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Рe.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Р2)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在以教育为主的同时,也要区分情况,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一定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Рa.直接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Рb.主要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Р3)对事故的责任者,根据其情况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理或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设备事故责任人处理规定见附表)行政处理按照公司颁发的《员工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试行)》规定的警告、调离原岗、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务合同,并根据情况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可处以相应的赔偿。Р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意见确定以后,纪检、综合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Р5)对事故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可根据需要进行离岗教育。Р6)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或工伤、二级质量事故)的单位,相关领导必须在公司早会上做检查。Р7)事故防范措施由事故调查组制定,事故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落实,相关专业和职能部门进行验证。Р8)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可以对主要责任人及领导给予降职或撤职处理。Р六、奖励Р1、凡发现隐患,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经专业管理部门核实,给予隐患发现者200-1000元奖励。Р2、事故责任者能如实反映事故真相,主动承担应负责任,在查找事故原因和事故抢修中有突出贡献的,可根据情节减轻或免予处理。Р3、举报隐瞒生产事故单位,对举报者给予奖励。Р七、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