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预案的编制与落实,是防止重复、责任故障(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之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故障处理手顺书与设备事故处理预案的管理,随时增补、完善故障处理手顺书与设备事故处理预案。Р8.3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重复、责任事故与重复责任故障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纠正措施的准确性。纠正措施实施不力的要纳入公司的一贯制考核,设备部要不定期组织抽查。Р8.4点检作业长是设备重复、责任事故与重复责任故障的直接管理者,也是落实纠正措施的直接责任者,各单位要将设备重复、责任事故与重复责任故障的管理列入对点检作业长以及设备管理室(车间)主任的业绩考核范畴。Р8.5专职点检员要按计划认真进行设备点检,尤其对重复故障(事故)频发及重要的设备要加大点检、日常维护保养的力度,认真实施倾向、精密点检管理,力求准确的把握设备的状态,尽可能把设备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Р8.6设备部要加强对责任、重复事故与重复责任故障的管理力度,定期通报责任、重复事故的案例及其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未能及时落实纠正措施的责任部门,设备部应及时下发设备事故纠正措施落实整改单(详见表格编号:GFZ09013-03A),并督促责任部门执行。Р8.7设备事故考核严格按照公司一贯制设备管理指标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十二个月内连续发生三次及以上重复、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可加大对其考核的力度。Р9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编号为GFZ09013(第1版)的管理文件“设备故障(事故)管理制度”同时废止。原已印刷的编号为:BGZ06248-0 1A~03A的记录表单可使用到2001年底为止。本制度解释权属设备部。Р附页:Р对口管理Р管理部门Р设备部Р设管室Р是否属设备部归口管理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事故报告书Р事故单位设备管理部门Р车间(地区室)Р主管领导Р二级部(厂)主管领导Р《宝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操作(设备)事故报告书》上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