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36 |  大小:7719KB

文档介绍
层住宅(含裙房)РH≤60Р5米Р60≤H≤100Р8米РH>100Р12米Р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Р6米Р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规划红线距离Р低层、多层Р5米Р高层建筑Р8米Р第二十九条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居住建筑,其后退Р道路红线应不小于15米;其沿高架道路匝道后退距离应视具体而定,一般不小于10米。Р第三十条不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基地内的地下管线(不包括连接市政干线的管线)不得突入道路红线。Р在规定的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但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可设置台阶、踏步,其伸出外墙的总长度,不得大于退让距离的1/2;雨蓬、阳台、招牌、灯饰等可外挑,但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Р第三十一条沿穿越村镇、城镇的公路两侧兴建建筑工程,可按村镇、城镇规划进行管理,但建筑物后退公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Р 在村镇、城镇范围之外的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隔离带,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Р(一)快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两侧各50米;Р(二)三级公路,两侧各20米;Р(三)四级公路,两侧各10米。Р(四)沿环城防护林带公路,应符合《哈尔滨市环城防护林带管理条例》的规定。Р公路规划红线的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但可耕种或绿化造林;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也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等。Р第三十二条沿河道规划保护线两侧新建建筑物,应符合以下规定:Р(一)马家沟(五院——入江口)、东何家沟(发源地——合力桥)、西何家沟(入江口——合力桥)、信义沟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规划迎水面河堤肩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其中马家沟任家桥至大有坊街之间的地段按此规定控制确有困难的,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河道管理部门同意情况下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