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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物料管理办法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236KB

文档介绍
汇总,对各经办部门或项目公司反映意见较大或事件较为严重的单位,由招投标中心出具书面警告函,通知有关单位,要求其改善现状;对于屡教不改超过两次或影响恶劣的供货单位勒令其即时终止合作关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超过一定数额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Р被终止合作协议的供货单位,三年内不得承接公司的任何业务或参与竞标活动;Р招投标中心每年年初组织经办部门或项目公司对上一年度的各项物料制作、生产、使用情况及与供货单位的合作关系作进一步的评估,并提出建议;招投标中心根据各经办部门或项目公司反映的意见决定是否重新选择合作单位。Р销售宣传物料使用管理办法Р由于销售宣传物料的使用管理较为复杂,日常跟进工作较多,有条件的单位需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负责人员的具体工作有:帐务管理、实物管理、样稿管理、成品标本管理、物料领发、物料折旧、物料报废等,具体要求如下:Р物料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统筹能力,熟悉物料品名,善于品种归类,有一定的仓储管理经验;物料管理人员不得兼职采购、租赁业务;Р放置物料需有独立仓库,批量成品须分类摆设,样稿须存放在文件柜内,按品种分类归档;成品标本须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制作日期、单价、供货单位,分类归档;Р建立“进销存”明细台帐(见下表或在市面上购买),根据《验收单》做进帐登记,根据《领物凭证》做出帐登记,进出之差为存货,如实记帐;Р物料管理人员每月月底盘点一次,确保帐实相符;如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部门负责人处理,按处理意见对帐面作出调整;Р如属贵重物料(电视、音响、沙发等),应在做进帐登记时在“备注”栏注明折旧年限,便于财务专项核查;如贵重物料受损,物料管理人员应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部门负责人根据物料受损程度判定是否作报废处理,如需报废,物料管理人员根据该物料报废凭证做出帐登记,予以冲销;Р当有关人员需领用物料时,先填写《物料申领单》(见下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予以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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