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充分发挥宣传用品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宣传用品,是指公司采购的用于业务交往中宣传公司形象的纪念物品。第三条公司宣传用品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第二章宣传用品采购第四条综合管理部应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每年年初制定宣传用品采购预算。宣传用品采购时,应按照货比三家、质量从优、价格从优的原则认真比选,经公司批准后实施采购。第五条宣传用品应按照公司文化理念手册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需经企业文化部审核,确保符合公司企业文化要求。第三章宣传用品管理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宣传用品的保管,确保宣传用品的完好。第七条宣传用品购置回公司时,由经办人填写入库清单,宣传用品保管员认真检查质量并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入库清单上签字确认。第八条宣传用品出库应如数进行登记,标明领用人、领用物品名称、数量及用途,并如实填写领用登记台账。第九条保管员应每月对宣传用品进行清点对账,每半年进行全面盘点清点,做到账物相符。第四章宣传用品领用原则第十条严格审批,适度使用的原则。第十一条勤俭节约,按需领用的原则。第十二条根据业务,对等使用的原则。第五章领用流程第十三条领用宣传用品应按照“宣传用品领用流程”申请领用,并说明对方单位名称、领用数量。第十四条领用宣传物品单价不超过200元(含200元)的,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领用单价超过200元的,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同意,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领取。第十五条领用人因故没有使用的宣传物品,应及时退回综合管理部。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4年5月12日起执行。入库清单序号物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购买日期备注经办人:入库人:日期:领用登记台账序号时间领用部门用途物品名称数量经办人备注出入库台账序号物品名称入库情况出库情况库存备注时间数量时间数量领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