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进行复验并保持记录。(18)施工组应监督施工质量不合格品的处置,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验证。(19)施工组应对所需的施工机械、装备、设施、工具和器具的配置以及使用状态进行有效性检查和(或)试验,以保证和满足施工质量的要求。(20)施工组应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明确改进目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质量控制持续改进。(21)施工组应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明确施工质量标准和控制目标。通过施工分包合同,明确分包人应承担的质量职责,审查分包人的质量计划应与项目质量计划保持一致性。(22)施工组应对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提出意见或发出指令,以确认其符合性。(23)项目部应组织施工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并提交质量记录、竣工图纸和文件,并对其质量进行审查。(24)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时,应按《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5)项目部应对施工安全进行策划,编制施工安全计划;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落实施工安全管理目标。(26)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规定组织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巡检,掌握安全信息,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27)施工经理和安全工程师应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实行统一的协调、监督和控制。(28)施工组对施工各阶段、部位和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制定应对措施,并对其实施管理和控制。(29)本联合投标体在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救护渠道与措施,以保证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实施。(30)施工组应建立并保存完整的施工安全记录和报告。(31)项目部应按施工分包合同的约定,明确分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检查、落实其安全防范措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31)施工组应督促、指导分包人制定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合理配置资源,以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