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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出租)表格及说明下载 天津市和平区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60KB

文档介绍
之后个月内,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应当支付约定的经纪服务费;但甲方能证明该项交易与乙方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三)甲方如未能按时将约定经纪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直至经纪服务费支付完毕日止。(四)甲方承诺为独家委托的,在独家委托期间,甲方与第三方就该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经纪服务费。(五)。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经纪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完成甲方委托的经纪服务事项。2.乙方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地产经纪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3.未经甲方同意,由第三方代替乙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发布房屋出租信息。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法规,损害甲方利益。(二)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依法承担责任。(三)。第十二条争议处理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附件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甲方:乙方:执业经纪人员(签字):经纪人员注册号: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甲方委托出租房屋基本情况1.坐落:区、县路、道、街。□建筑面积/□计租面积平方米,户型:室厅卫。朝向:。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层。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业□写字楼□。装修情况:□精装修□普通装修□毛坯房。3.产别:□私产□公产□企业产□。房产权属证书为,号码。房产共有权证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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