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 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 3 个月) 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 、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2 、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 、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 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第八条其他约定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送一份给镇(街) 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租赁期满,若不到原办理租赁登记的管理机构办理终止登记手续的, 视为甲方对乙方继续使用房屋无异议, 双方延续租赁关系, 租赁期为不定期, 在新的租赁期间, 甲乙双方仍须按照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3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房屋租赁登记( 备案) 基本情况: 房屋( 土地) 规划用途为。经审查, 该合同穗番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 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