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号 续三P161 Р 8 公厕补建费 12—20万元/座 繁华地区20万元/座,一般地区12万元/座,测算时可按1座/公顷计算 危改按50%收取 津价费字(1994)第93号 指南P417 Р 9 树木砍伐及绿地补建费 见文件 按树木胸径及砍伐数量分别计取,测算时可按15—20根/公顷计算 不执行“砍一补三”“占一补五”的规定 津价费字(1994)第94号 指南P408 Р (胸径约35—40cm) (1990)市园林绿字29号 Р 10 渣土清运费 12元/吨 此标准系平均统计数据,具体执行时可依运距远近予以调整(包括2元/吨 津价费字(1999)第352号 续三P215 Р 渣土费)。前期测算可按20—25吨/间计算污土量。 Р 11 征占用林地收费 见文件 征占用林地补偿1000—1500元/亩,征占用林木补偿3000—6000元/亩。 津政发(1994)43号 汇编二P171 Р 特殊林木按此标准的3—4倍计征。 Р 12 征集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 见文件 ①地上附着物按拆迁法执行②土地补偿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6倍计算 天津土地管理条例 汇编95年P78 Р ③青苗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3倍计取 Р ④人员补偿按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3-6倍乘以平均每人占用耕地亩数计取。 Р 13 委托拆迁服务费 见文件 外环线以内:1—50户按3000—4000元/户,51—100按2500—3000元/户 津价房地(2001)52号 续三P162 Р 101—500户按2000—2500元/户,501—1000户按1500—2000元/户 Р 1001户以上按1000—1500元/户计取,外环以外可略低于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