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信用社(银行)经营目标考核办法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307KB

文档介绍
个百分点扣0.5分,最高扣8分。Р第三十条营业费用按照“分类管理,比例控制”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年通算。综合费用率大于控制比例的,超0.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Р第三十一条票据兑付考核Р根据《关于加快我市农村信用社申请兑付专项央行票据工作的通知》(粤农信改办发[##]1号)精神, 我县信用社参加##年第一批申请票据兑付的工作计划。为确保如期兑付,加强考核机制,在票据兑付现场考核中,信用社因检查资料没有按规定准备、或因责任问题而准备不充分,且影响到票据兑付的,实行扣10分。Р第三十二条综合管理考核Р1、稽核工作。在考核年度内在常规和专项稽核中发现存在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以经济罚款的,每次扣0.3分,最高扣5分;本内部工作人员因服务问题被人投诉、且经核实的,每宗扣0.5分,最多扣3分。Р2、财务工作。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确保会出工作质量,做到凭证要素齐全,帐薄记载清楚,按规定更正错帐,会计差错率在万分之三(笔)以内,出纳差错率百万分之五(元)以内。凡超过规定比例或出现重大者差错一项(次)扣1分,最多扣5分;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否则每项扣0.5分,最多扣3分。Р3、信贷管理。严格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贷款档案,做到内容完整,资料齐备。贷款发放和管理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联社制定的贷款管理办法执行,担保措施必须落实(各种形式的担保合法、合规)。否则每缺一项扣0.5分,最多扣5分。Р4、计算机管理。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规章制度,责任落实,不使用非法软件和游戏软件。严格设备运行规程,规范操作,做好计算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否则每项(次)扣1分,最多扣5分。Р5、“三防一保”工作。按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加强消防和安全工作,做到消防器材和防卫器械配齐到位和有效。遵守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本社无经济刑事案件、无安全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