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0.01个百分点,相应增加(减少)0.1分,最高得分为基本分的150%。Р非生息资产占比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每低(高)指标0.01个百分点,相应增加(减少)0.1分,最高得分为基本分的150%。Р以上指标均年终进行考核,所挂钩工资年终计发。Р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保卫部、稽核监察部、科技部Р部室工作考核部分按全辖汇兑经营指标考核分值折算。Р二、考核细则Р(一)组织领导。县联社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黄振洪,成员:李风梅、刘国云、崔文霄、张云海、孙建国、杨考廷、齐二江、韩树平、郝国庆,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考核内容的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崔文霄,成员:董秋枝、张丽平、解涛、康建军、陈平平、崔林玉、梁建平、王英,具体负责有关指标和项目的统计、审核和考核等工作。Р(二)考核实行按月考核,按季兑现。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信用社移交客户经理部、资产管理部的贷款,其利息收回和不良贷款收回分别由两个部室负责登记并与信用社核对无误后提交相关业务部门、营业部负责提供联社机关人员揽储情况),于季度终了后5日内报人力资源部。稽核监察部会同有关部室负责对各信用社业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10日内上报审计结果。人力资源部汇总情况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二、三季度末暂按人均绩效工资2000、1000元考核,分配各单位的任务不再变化,年终视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自6月份始)。Р(三)奖惩Р年终综合经营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考核负责人政绩的主要依据。对综合得分前3名的信用社,给予通报表扬;每月对综合得分后3名且达不到70分的信用社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个月或年内累计3个月综合得分后3名且达不到70分的信用社主任降级使用。在经营管理考核中,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分数和荣誉的,除所骗分数扣回外,再倒扣相等分数,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Р(四)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