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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光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工民主测评:全体教师参加民主测评,就参聘者是否可以履行岗位职责征求全体教师意见,认可人数比例应达到法定出席人数的50%。②学生满意率测评:抽取参聘者任教的一个班级进行学生满意率测评,学生满意率应达岗位设置的具体要求。(5-7级达85%以上;8-10级达80%以上;11-12级达75%以上)4、组织对通过复审的人员进行定量考核(95%)、综合考评(5%)5、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6、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递交职称评聘领导组或职称评聘监督、调解组,由监督、调解组进行调解,再由领导组进行复议;7、签署聘用合同,颁发聘用证书,对教职工进行聘用。八、组织机构1、职称评聘领导组组长:黄加贤副组长:陈丽红、曾志安、倪著铭成员:黄宏渠、吕亚雄、傅永谅、林翠丽、庄钟慧、黄红云、黄闵雅、陈钦德、杜成艺、曾惠兰、李清珍、洪东治2、职称评聘监督、调解组组长:曾志安副组长:傅永谅成员:黄宏渠、陈红霞、潘丽娥、王春毅、郑碧娥、陈赋斌曾焕铭九、附则1、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职数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的为准;2、职称评聘领导组或职称评聘监督、调解组人员将根据学校人事变动做出相应调整;3、各项计分的时限截止到聘用考核前一个月月底;4、凡符合《福建省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闽教人〔2014〕20号文)文件要求规定的教师职务评聘条件的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老师均适用本方案(由上级任命的和上级文件规定的不必参加竞岗的教师除外);5、教师在评聘教师专技七级及十级时,在符合当年职称评聘文件条件的基础上,再使用此方案量化成绩。5,6,8,9级聘任暂时不再量化,按学校原有排序(聘任时间、教龄、年龄)办理。6、本方案经全体教师讨论,教代会审议通过后试行。若上级部门有新的职称评聘的方案出台,再根据新精神修改完善。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晋光小学职称评聘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泉州市晋光小学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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