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制及相关规定。Р第十八条没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型式批准书和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原则上不得选用和采购。如确属实际需要,应报计量主管部门审批。Р第三章使用与管理Р第十九条企业计量点的确定、计量仪表选型、系统设计、安装投用,须通过计量主管部门的审批。Р第二十条企业计量管理部门应对计量器具的选型、购置、入库、发放、检定、使用、维护、封缄、降级、报废全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各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建立计量器具台帐,记录计量器具全过程的动态信息和运行状况。计量器具台帐内容应每月更新一次。Р第二十一条企业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及用于贸易交接、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申请强制检定或申请授权自行检定。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依法自主管理,根据其使用频率和生产特点,确定检定周期和溯源时间间隔,按期进行检定/校准。Р第二十二条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率要求≥95%,周检合格率要求≥95%,其中计量标准器及强检计量器具的周检率均应达到100%,合格率应达到100%。Р第二十三条对计量器具上能影响其性能的可调部位和测量软件,应进行封缄或采取其它措施,以防未经授权人员的改动。Р第二十四条企业应采用分级分类、计算机信息化等管理方法,提高计量器具管理水平。Р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对各级计量器具建立技术档案。Р1、A级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应包括:Р(1)台帐和卡片;Р(2)合格证书、说明书、首次检定证书等出厂资料;Р(3)周检和检修记录,检定证书;Р(4)安装图纸和施工验收记录。Р2、B、C级计量器具,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Р3、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和原始记录应予保存。对标准器的检定证书从投用直至报废要全部保留;对其它 A级计量器具至少保存3个检定周期;B、C级计量器具应保存1~2个周期的检定/校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