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和未来发展前景产生误解。Р 二、完善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对策Р (1)理顺产权关系、明确财务主体。明晰的产权关系有利于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产权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却又存在着所有者代表缺位的现象,而且母子公司的资产、人员、财务关系模糊,关联交易混乱。产权不清,财务主体不明,造成了国有企业的困难现状。要深层次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投资者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的区别,完善企业的产权结构,建立良好的财务治理结构,从而界定清晰的具有独立性和经济性的财务主体,使其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这是建立和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条件。(2)优化公司股权结构、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处于控股地位,在相关制度不完善的情形下,国有股东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行为必须进行规范。(3)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监控。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体系是财务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采用监事会模式,又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独立董事选聘机制,赋予独立董事更具体的权利,合理设计独立董事薪酬,使独立董事在经济上不依赖企业,取消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改为隶属监事会领导。改革监事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由流通股股东投票产生监事会成员,代表监管部门、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监事在监事会中占控制地位。设立执行监事,赋予监事更具体的权利。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有关条款,明确职工的责、权、利,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4)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应当披露的重大财务信息至少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主要股份所有权和投票权,董事和主要执行人员以及他们的薪酬,公司近期财务目标、重大财务治理结构的变化、主要财务事项和决策、可能变化较大的理财环境,可预见的重要财务风险等等。要严格要求公司的财务报告必须经独立审计人员执行年度审计,并高质量地披露,确保财务信息公正、及时地传达到使用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