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实施警觉的、审慎的监督。董事会应书面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责任。公司应依靠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工作步入良性循环模式。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突击检查“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工作,着重审查上述存在的各项问题,尤其要重点检査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并釆取相应的有效措施。Р(3)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Р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健全是为了确保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与控制机制能够有效的发挥作用,真正实现查错防弊的功能。要明确公司是否建立了明确的审批流程,所有借款的支付是否有明确的事由,相关审批流程是否完备,金额大小是否合适,使用时间和期限是否控制得当。要强化并落实财务监督制约机制,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职能。广大财务人员应依照新的《会计法》和财经制度,对不符合规定或认为资料不详、收回可能性不大的借款事项予以制止或申请制止。领导干部应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充分给予财务人员相应的权利,并针对借款单位建立充分的资信调查系统,制定明确的担保条款,以防止借贷决策的失误。Р(4)适当进行业务分离,加强公司内部牵制制度Р现代化的公司管理釆用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制度,比如将一项经济业务的审批、筹办、执行、记录、复核审查等不相容的环节由不同的人来完成并负责,不同岗位之间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因此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的管理也不例外,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利用“其他应收款”进行财务舞弊的行为。按财务管理内部牵制的原则,公司在财务部下设专门的“其他应收款”监察小组,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来组织监察人员。比如,由财务负责人带领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对该账户进行核算和监控。另外再派遣其他会计人员对相关债务人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每一笔账款都进行分析核算,保证赃款笔笔相符。这样能够规范“其他应收款”核算业务的各项环节和操作程序,使经营活动系统化、规范化,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