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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关、评标质量差的评委,坚决淘汰出局并打入黑名单,永不再用。四是探索应用网络技术,在当前招投标实际工作中,可以按照目前的招投标内容、项目、评分标准等指标进一步完善编制程序,实现计算机系统的评分,从而减少人为因素,进一步体现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五是发挥监督机构的作用。应该加强监督工作的独立性,以免受到一些外界因素的干扰。另外,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也要对工程项目的资金、过程等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意识,加大监管力度。Р (四) 加大惩处,以儆效尤。一是要加大对企业内部违规人员的监督力度,一旦发现问题线索,立即受理,发现违法一律移交司法查处。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以及不法企业、代理机构违规串标、贿标、围标等案件。严惩规避招标或因收取好处,对串标、围标现象不纠正、不报告的企业管理人员。二是要严格把关,对串标、围标、陪标的企业和人员,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协同政府严肃惩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内外勾结,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对涉嫌违法的一律移送司法处理,始终保持对招投标违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Р (五)信息公开,接受监督。招投标领域的反腐败不能只靠法律规制和行政体系的自我监督,还必须依靠来自职工群众的社会监督。因此,在不断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监管的同时,可通过建立招标投标特邀监督员制度、招标投标职工群众旁听制度、招标投标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箱、开辟网上投诉举报专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信息渠道,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投诉举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质询会等形式,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对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查处的招投标典型腐败案件定期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使腐败行为无处藏身,无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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