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流转的改革,以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方式引导土地自由流转进入市场。Р 2 通过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合理分配土地流转的收益,以达到保障承包土地的农民合法的经济利益的目的。Р 3对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灵活性较强的股份制改革,变集体所有为法律上的按份共有关系,进一步明晰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产权主体,切实保障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者、使用者、经营者等多个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Р (三)完善农地流转机制Р 在法律框架内对农民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方式进行有序的规范引导。对位于城市郊区的农户,鼓励农民用承包的土地进行入股经营,充分发挥城市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此促进农民增收。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新的农地流转模式; Р (四)规范土地流转程序Р 目前迫切需要对农民现有的土地承包的合同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规范强化。以鉴定书面协议的形式对土地流转的方式、数量、质量、期限、利用方式、流转费、复垦费的收取标准及支付的方式、违约责任、土地到期后土地附着物的归属等事项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具体说明。Р 结语Р 当前,各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以土地开发整理为载体,结合区域化农业生产、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生态治理等手段。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治理与开发。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客观事实,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地制宜地推进该项工程,农村土地整治是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助推器”,是一项“民心工程”,使农民成为真正的受益者。Р 参考文献: Р [1]郭秀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J].经济问题,2007,(2):81. Р [2]汪光焘. 认真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 三农问题与城镇建设政策理论文集[M].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6- 11. Р [3]晏传英. 农村教育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经济研究导刊,2009,(12) : 56-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