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医院病史质量考核奖惩条例(试行)Р为了加强对全院运行病史和出院病史的质量考核,提高病史的内涵质量,现对病史质量监控结果的奖惩作如下规定:Р病史综合评分高于或等于90分则为甲级病史,如某些重要的单项检查不合格,则按单项检查扣发标准执行,扣发奖金按责任人直接进入个人帐户。Р病史综合评分低于90分或单项检查达到乙级标准则为乙级病史,乙级病史每份扣发1000元,发现乙级病史同时扣发科主任管理分10分。运行病史按住院医师30%、主治医师50%、主管副主任/主任医师20%的比例扣发;出院病史按住院医师20%、主治医师30%、主管副主任/主任医师50%的比例扣发,扣发奖金按责任人直接进入个人帐户。Р病史综合评分低于80分或单项检查达到丙级标准则为丙级病史,丙级病史每份扣发2000元,发现丙级病史科主任当月考核作不合格处理。运行病史按住院医师30%、主治医师50%、主管副主任/主任医师20%的比例扣发;出院病史按住院医师20%、主治医师30%、主管副主任/主任医师50%的比例扣发,扣发奖金按责任人直接进入个人帐户。Р运行病史每个科室每月至少抽查10份病史,重要的单项检查均合格且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5份病史,每份奖励200元(分内/外科系统),奖励比例按住院医师30%、主治医师50%、主管副主任/主任医师20%的标准直接进入个人帐户。Р出院病史每月每个科室抽查10-15%的出院病史和全部死亡病史,全部达到甲级病史标准且综合评分在前3位的科室,奖励科主任管理分10分(分内/外科系统)。单份病史达到甲级病史标准,且综合评分最高的10份病史,每份奖励300元(分内/外科系统),奖励比例按住院医师20%、主治医师30%、主管副主任/主任医师50%的比例直接进入个人帐户。Р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