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统一的管理体制,能够保证企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生产经营的有效性、财产物资的安全性、资产流动的有序性,最终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Р (二)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Р 我国新型产权制度的重点规范领域是国有产权的转让管理。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和中国社会处于重要转型期的现阶段,各种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屡见不鲜。加强国有产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为了紧迫的任务。加强制度和法规建设是加强国有产权管理的关键所在。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使监管层在对国有产权实施监管过程中能够有法可依,有明确的操作尺度,才能做到依法办事、照章办事、按程序办事,减少操作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同时也减轻监管人员的政策风险和管理责任。Р (三)建立完善的民事法律体系Р 日前国家对于国有产权以外的其他所有制性质的产权关系缺乏专门的监管法规,主要是通过《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在操作上存在很多障碍。企业破产的现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增多,改变目前法律法规对企业破产的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破产法律,体现社会公平势在必行。因此,必须相应加强其他性质产权关系的规范管理,不断完善适用于其他性质产权关系监管的民法体系,以有利于适应社会的和谐发展。Р (四)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Р 政府应当主导建立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产权交易专门机构和操作平台,作为产权交易的中介机构,从而防止国有资产在各种交易环节中因舞弊和政策漏洞而缩水和流失,强制推行国有产权转让项目进场交易,力求做到产权交易规范运作、有序进行;另一方面,为确保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规范有序运作,政府应成立监管机构,加强对上述产权交易机构的立法和监管,防止进场交易流于形式、不能有效阻止国有资产在交易环节中流失。只有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才能有效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在产权转让环节中的中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