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错误思想。而且这种思想对于长期坚持法制教育的部分学校来讲,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持续性上有很大的影响。Р五是教育主体缺少合力。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发展时期,自控能力很差,从众心理突出,没有一个法律意识的观念,随时都有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需要全方位、全时空的教育和引导。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家长对学校存在依赖思想,总认为将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不会有问题,对自己孩子的思想和行为缺少了应有的关注,而学校又与家长之间缺乏互动交流,学生放学后不再受学校的管理范围,使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无法起到约束作用。Р六是教育保障缺乏力度。由于目前很多学校法制教育没有列入教学大纲,没有专门的教育经费,使得一部分想开设或扩大法制教育课程的学校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法制教师培训机制的不健全,严重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持续性和生命力。Р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对策Р2007 年 7 月,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相关学科教育有机融合在一起,努力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全方位的法制教育新格局。笔者认为,要贯彻好《纲要》的落实,加强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效果,应从三个注重上抓好落实。Р(一)注重制度保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络,要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校长主管、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学校、家庭和社区各方面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其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大纲,建立科学的法律教育课程体系,设立有效的评估机制,对学生的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估,加大考核力度,使学校、教师、家长对法制教育引起足够的重视。第三要加大法制教育的投入,做到活动有友情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