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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监理细则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37 |  大小:136KB

文档介绍
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定位成果报验申请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检查内容为:Р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Р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Р监理方可以指示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Р5.3.3.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送业主。作好登记和记录。Р施工组织设计及前述各项申请表(报审表)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Р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Р其它准备工作已完成。Р5.3.3.6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Р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Р业主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Р业主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Р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Р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Р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Р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Р5.3.3.7在专业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实施细则交底。作好登记和记录。Р5.3.3.8监理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承包单位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理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指示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单位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监理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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