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电工电子实验中心、机械工程实验中心、建工实验中心、信息工程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动物实验中心、人文社会学实验中心、计算中心等。Р3、公共基础实验教学用房管理。公共基础实验教学用房由教学质量和资源管理处统一调配管理(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学院(系)在各实验中心用于教师办公、科研和3年级(含3年级本科生)以上的各类学生使用的实验室计入学院定编面积进行管理。Р第十一条教室定编及管理办法。教室包括各种普通教室、讨论室、制图教室、课程设计教室、毕业设计教室、语言教室、多媒体教室及其附属用房。Р1、教室定编面积标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2.52平方米。Р2、教室分类。教室按用途分为:公共教室和学院专用教室二类。Р3、教室管理。公共教室由教学质量和资源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使用办法另行制定);学院专用教室计入学院定编面积进行管理,其中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专用教室按照周转房进行管理。Р第十二条体育馆(风雨操场)定编及管理办法。体育馆(风雨操场)是学校为解决冬季、雨季上体育课的需要而设置的,室内包括标准篮(排)球场、体育器材库、公共体育教研室、淋浴房更衣室、卫生间等。体育系专用体育馆室内包括标准篮(排)球房、田径房、体操房、游泳房、羽毛球房、乒乓球、举重房、武术房等。Р1、体育馆(风雨操场)定编面积标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不包括体育系学生数)×0.34平方米+体育系专用5100平方米(或全日制在校体育系学生人数×10.2平方米)。Р2、体育馆(风雨操场)分类。体育馆(风雨操场)按用途分为:公共体育馆(风雨操场)和体育系专用体育馆(风雨操场)二类。Р3、体育馆(风雨操场)管理。公共体育馆(风雨操场)由教学质量和资源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使用办法另行制定);体育系专用体育馆(风雨操场)计入学院定编面积进行管理。Р第十三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房地产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