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Р股东如已出席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并且在到会前或到会时未对会议通知不符合《章程》或本规则的规定提出异议,应视为其已依照《章程》和本规则规定收到会议通知。Р股东大会的出席和登记Р本行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Р股东名册上记载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表决权。Р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Р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还应出示会议通知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Р表决前委托人已经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或撤回委托或撤回签署委托书的授权,只要本行在有关会议开始前没有收到该等事项的书面通知,由股东代理人依委托书所作出的表决仍然有效。Р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Р代理人的姓名;Р授权的范围;Р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Р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Р股东大会的召开Р本行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行住所或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地点。Р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召开。本行可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