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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科学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及奖励办法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级中任何一项奖项,其著作级别均可做相应调整。Р说明:我校在校学生(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外单位在我校的兼职教师、离退休教师作为第一作者以东北师范大学名义发表的论文,在社科处登记科研理论成果时,统一执行此刊物级别认定办法。Р获奖成果奖励级别认定办法Р一、获奖理论成果奖励级别认定Р教师公开出版发表理论成果,获得各种级别的奖励,可划分为五级:Р国家级奖:在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中获奖的成果。Р部级奖:在国家各部委和国家新闻出版署举办的评奖活动、宋庆龄基金会奖、安子介国际贸易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全国专业一级学会举办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Р省级奖:在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获奖的成果。Р市级奖:在吉林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东北师范大学优秀著作奖中获奖的成果。Р学会级:在省市政府各厅局等部门举办的优秀成果奖、省市一级学会优秀成果奖以及其他正式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Р二、获奖作品类成果奖励级别认定Р作品类成果奖励级别按照展览或播出的举办单位分为三级:Р国家级奖: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并获奖的全国性美术作品展览、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举办并获奖的大赛作品、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广播、摄影、电影、电视大赛节目作品、各院系申报相关学科国内外(主要国家)高层次美术作品展览、音乐会演出的曲目。Р部级奖:由国家各部委举办的艺术类成果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品。Р省级奖:省级单位举办并获奖的美术作品展览、省级电视台、省级电台播出的广播、摄影、电影、电视大赛作品、由各单位确认的相当级别的国外的作品展览及演出。Р其他:正式参展、收藏的美术作品或正式播放的广播、电影、电视音像作品。Р说明:以上作品成果类奖励级别原则上由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后上报社会科学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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