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职业素养、创新精神、指导能力,还要在教研员的评价过程中结合当地的课程资源、需求、经济、文化等的实际状况来提高对教学能力的考核标准,从而提出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体系和制度,对教研员评价应该因科评价、因人评价注重评价形式转变,给教研员多一把尺子、多一套评价的工具,为教研员多提供一次机会,使其多一次选择、多一次成功的可能、多一次生命的意义。[5]其次,从评价主体方面而言,在尊重学生、教师、学校对教研员进行评价的同时,要注重教研员主体性的发挥,人们提到评价,就会想到是上级对下级的评价和监督等,从实践过程来看,应强调教研员的自我评价,强调教研员的主体性,使其处于主动的地位,从而能够积极参与到评价过程中,要尊重教研员在评价中的主体性的发挥,这样才能使评价的过程真正成为教研员的自我分析、自我认识和自我改进的过程。Р 3. 建立多种培训机制。加强对教研员的培训,有助于教育观念的转变,提升教学思想理论,提高教学质量。首先,对于教研员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对于国家的新政策、新知识、新理论要重点进行培训,针对教研员面临的问题、困惑提出指导性的建议,同时上级教育培训机构、领导要充分重视教研员自身发展的需要,满足教研员专业化发展过程中的需求。其次,在培训的过程中采用丰富、创新性的教研活动,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教学资源为教研员的发展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培养教研员的教学评价能力、教材使用能力、课堂教学的指挥能力、自我反思、自主学习的能力。大力开展各种观摩学习、案例分析、与课题结合的教育教学研究、系统地讲解国家教育政策等模式,构建多样性、主动性的培训模式。在接受培训期间,组织教研员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展开积极的研讨,不断地将教育理念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使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思想得以贯彻,丰富教研员的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使自己的教研经验得到提升,在新课程的改革过程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教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