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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程(试行)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7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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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Р(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Р(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Р(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Р(四)泄露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秘密的。Р第七章附则Р第二十二条本规程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Р第二十三条本规程由教育局审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Р附件:五莲县教育系统“三位一体”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图Р “三位一体”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图Р事中审计Р事前审计Р汇总分析事中审计主要问题,为事后审计提供依据Р不定期开展学校内部控制审计,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Р学校每月将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审批项目的相关材料报审计办备案。Р对大型基建修缮项目进行过程跟踪控制。Р建立学校债务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学校定期报送债务增减情况。Р对账内外代收代管款项收取、支付情况进行监督。Р Р审计办对备审事项进行事前审计,提出审计意见。Р审计Р计划Р审计实施Р确定审计项目,开展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组成审计小组,报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Р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就提供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Р审计3日前,向被审单位送内部审计通知书。Р实施审计,取得有关证明材料,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由被审计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后审计组保存。Р审计Р终结Р编制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意见送审计组,逾期视为无异议。Р审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审计报告,上报部门主要负责人。Р回查整改情况,有选择性的安排后续审计。建立整理审计档案。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以及事前事中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直接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审计建议,同意后直接确立审计项目,实施审计。Р张贴审计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审计信息。Р事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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