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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医院办发[201]60号(关于印发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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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元。Р4.在其他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编写的最新版《中文期刊要目总览》为准)上发表的论文(含综述类)每篇奖励1500元。Р5.在《遵义医学院学报》发表的论文(含综述类),被引用超过30次,每篇奖励1000元。Р以上奖励,要求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遵义医学院,以我校并列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要求我校排在第一位。论文要求不少于2个版面(或字数不少于5000字),自然科学类论文必须有中英文摘要(不含综述类)。不足2个版面或无中英文摘要的论文按标准的50%奖励。第一作者单位署名有遵义医学院,排名第二的减半奖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奖励按以下办法执行:如果该研究生是本院职工,奖励由本人直接领取;如果该研究生非本院职工,则奖励由通讯作者领取,若无通讯作者的由该研究生的导师领取。奖励的分配由领取者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配。Р论文同时达到多个奖励标准的,除额外说明外,一律只按照最高经费进行奖励;论文摘要、增刊和会议论文不予奖励。论文版面费由作者本人承担。Р(七)由国家著名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不含教材),主编奖励20000元,副主编奖励10000元。参编10万字以上,奖励5000元;5万字以上,10万字以下,奖励3000元;2万字以上,5万字以下,奖励1000元;2万字以下,奖励500元;其它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主编奖励10000元,副主编奖励5000元。参编5万字以上,奖励1500元;2万字以上,5万字以下,奖励500元;2万字以下不予奖励。著作总字数不足20万字的,按以上标准的50%奖励。Р上述奖励要求著作作者在遵义医学院工作期间完成的,并在著作中体现遵义医学院。主编、副主编和编写人员全部是我校教师或独立完成的,按以下办法奖励:①由国家著名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总字数在10万字以下,每部奖励3000元;20万字以下,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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