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制度的衔接,加大对低收入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Р表2: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主要指标说明Р主要指标Р规划目标Р说明Р巩固和扩大覆盖面Р提高或稳定在97%以上,且减少重复率。Р国家要求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三个百分点。我市2010年、2011年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分别为93.72%、96%、100%和96%、100%、100%。Р提高城乡居民财政补助标准Р2015年达到360元以上/年·人。Р2011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助平均水平为200元/年·人,2012年为240元/年·人。到2015年,各级财政补助需要在2012年基础上增加50%。Р巩固和提高住院保障水平Р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26万元以上和15万元以上。Р2011年全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70%和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26万元、8万元和8万元左右。Р提高门诊保障水平Р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50%以上,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提高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水平。Р2010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40%左右,职工医保暂未开展门诊统筹。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分别为15种、15种、25种左右。Р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Р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2015初步实现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和基本医保就医“一卡通”全覆盖。Р2012年全市开始实行异地就医结算关系,城镇职工医保已实现全市统筹。Р完善医疗救助制度Р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逐步提高到70%以上;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Р国家要求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2011年全市为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