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团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课每学期不低于30课时。Р三、考核Р1、学校成立艺术团成员学分认定考核小组,由教务处、艺术教育中心和各艺术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工作在考核小组指导下,由各艺术队指导教师负责,并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对团员成绩进行网上登录,艺术教育中心负责对书面成绩进行备案。Р2、考核分日常考核、专业考核和实践考核三个部分。日常考核占30%,主要对艺术团成员考勤、纪律和参与艺术团工作等情况考核;专业考核占40%,主要对艺术团成员的专业技能考核;舞台表演占30%,主要对艺术团成员的舞台表演和其它专业实践情况考核。Р3、艺术团团员一经招收入团后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团,确因能力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退团者,不得获取学分。Р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Р 南京师范大学Р 2009年5月25日Р附件:Р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团课程简介Р团队名称Р课程名称Р学分Р课时Р课程说明Р器乐队Р器乐合奏Р2Р≥280Р《器乐合奏》是面向校大学生艺术团器乐队开设的课程,本课程将遵循音乐学科的规律,使学生了解器乐的基本知识,增强学生对器乐作品的欣赏、理解、分析和演奏的能力。通过学习排练一些经典曲目,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乐器演奏的技巧和合奏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意识。Р舞蹈队Р舞蹈表演艺术Р2Р≥280Р《舞蹈表演艺术》是面向校大学生艺术团舞蹈队开设的课程。本课程将遵循舞蹈学科的规律,使学生了解舞蹈艺术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扎实的基本功、正确的形体姿态和娴熟的表演技巧,提高舞蹈表演水平和综合人文素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意识。Р合唱队Р合唱表演艺术Р2Р≥280Р《合唱表演艺术》是面向校大学生艺术团合唱队开设的课程。本课程将遵循音乐学科的规律,使学生了解合唱艺术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发声方法和演唱技巧,提高合唱表演水平和综合人文素质,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意识。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