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表现差的队员要及时给予批评,特别差的给予除名。Р第四章大学生艺术团成员的义务和权力Р第十六条团员的义务: Р1、遵守艺术团章程,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议。Р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培养虚心求教的精神,发挥特长,鼓励原创,多出成果。Р3、例会或和排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Р4、处理好不同部门工作、工作与学习、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影响自己和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Р5、配合组织管理,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Р6、艺术团团员自觉维护艺术团荣誉。Р第十七条团员的权利: Р1、有参加艺术团组织的各种培训、讲座、训练等各项活动的权利;Р2、对艺术团的组织管理、业务培训、艺术指导等方面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Р3、在艺术团中承担活动演出,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团员有受表彰的权利;Р4、对原创的作品拥有著作权;Р第五章艺术团成员的录用和退出Р第十八条录用Р1、思想品质优良,自愿遵守艺术团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热心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我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团。Р2、纳新阶段由艺术团组织宣传和面试,对报名参加的同学,将结合个人特长和意愿进行选拔。新成员需经过选拔考核后,达到相应要求可录用加入。Р3、学生加入艺术团之后,必须保证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活动、按要求完成培训和演出任务等。Р第十九条退出Р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时间一般为1-2年,退团自由,但退出艺术团时,需向艺术团提出申请,提交一份个人书面材料,经主要干部同意后方可退出。Р第六章附则Р第二十条本章程自2012年3月1日起生效。Р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院团委和艺术团主要干部会议讨论通过。Р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贵大学生艺术团所有。Р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Р大学生艺术团Р章程程Р?Р目录: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