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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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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升科员及以下职务的,由人事处根据晋升条件,提出晋升人员名单,报秘书长办公会议审定。Р3.晋升正、副主任科员职务的,由人事处根据机关正副主任、科员空缺职数,按照晋升条件提出可以晋升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名单,经市政协党组同意后,由人事处按程序办理。Р4.晋升正、副处长职务的,由秘书长办公会议提名,报经市政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按干部晋升职务规定程序办理。党组任命后报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备案。晋升人事处领导干部职务时,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报批。Р5.晋升正、副县级(含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职务的,按市委组织部晋升程序办理。Р6.免职程序与晋升程序相同。Р7.任免职务审批表应用炭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并存入本人档案。Р四、奖惩Р1.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经秘书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应予以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Р2.对犯了错误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委室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人事处核实后提交秘书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相应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Р3.对违犯党纪、政纪或触犯国家法律的,分别移送纪委、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Р凡违法乱纪受处分的,其受处分期间停发职务补贴和年终目标奖,工资发放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Р五、调动Р1.拟调入的人选必须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条件,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清正廉洁、作风正派。Р2.调动人员分为组织安排调动与个人要求调动两种情况。凡由组织安排调动的,由人事处直接办理调动手续。凡个人要求调动的,个人先写请调报告,送人事处受理。人事处经初审后,提交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协党组同意,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手续。Р3.调动手续包括转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党群组织关系等。调出人员必须交清办公用品,了结财务手续,由行政处签署意见后,再由人事处办理调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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