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制作教具、玩具Р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Р由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Р学前教育科咨询电话:3667705Р一般违法Р2、使用部分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Р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以500元罚款。Р由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Р严重违法Р3、大面积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Р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以1000元罚款,并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Р由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经局法制部门审查后,报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Р对违反《幼儿园管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行为的处罚Р33行政处罚Р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Р《幼儿园管理条例》Р《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Р《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Р轻微违法Р1、挪用幼儿园经费2000元或以下的Р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Р由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Р学前教育科咨询电话:3667705Р一般违法Р2、克扣幼儿园经费5000元或以下的Р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Р由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Р严重违法Р3、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或10000元以下造成极坏影响的Р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以1000元罚款并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Р由执法人员及办案部门提出处罚意见,经局法制部门审查后,报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