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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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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Р 6.专业示范要求Р 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领导和组织本学科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能指导其他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Р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在坚持本条件原则的前提下,可以进一步量化泰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Р (二)在符合泰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的基础上,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聘用到五级岗位。获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人员、省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名校长),经考核合格,优先聘用到高一级岗位。任现职以来,具有一年及以上顶岗交流经历并取得显著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高一级岗位。Р (三)中小学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中小学教师六、八、十一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中小学教师三级岗位的聘用条件见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Р 四、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Р 中小学中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最低等级岗位聘用条件,参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其他内部等级岗位聘用条件,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Р 五、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Р 其他事业单位(非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国家未规定的由各单位参照本文精神,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Р 六、本试行意见由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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