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二)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Р(三)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Р(四)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Р七、档案管理Р酒店档案室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对永久档案要重点保护。对被损坏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严格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Р八、档案的借阅Р(一)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办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归还手续。Р(二)因工作需要,宾馆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办主任核批。Р(三)宾馆档案密级分为机密、秘密两个级别,机密级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办主任审批。Р(四)财务档案资料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Р九、档案借阅者必须遵守的规定Р(一)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Р(二)注意安全保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Р十、档案的销毁Р(一)宾馆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宾馆档案资料。Р(二)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宾馆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办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Р(三)凡属于机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办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Р(四)经批准销毁的宾馆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宾馆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Р(五)在销毁宾馆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办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Р十一、档案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钻研业务。Р自觉接受局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行政部门的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