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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局(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2 |  大小:116KB

文档介绍
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当日上交计财科收费室,严禁坐支,对坐支的单位和部门一经发现处10%的罚款,并通报批评。Р(三)以物抵款收入Р1、以物抵款收入是指长期拖欠广告款并难以支付或因某种情况需要,经主管财务的局领导同意的经营收入。以物抵款事前要看实物是否有价值,价值多少,拿出方案报主管财务的局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原则上不允许经营收入中搞以物抵款。经批准以物抵款收入双方应出发具发票,并列收列支。Р2、以物抵款收入一般不计广告业务提成,只计创收指标任务,以物抵款的实物全部上交局(中心)统一处置,各部门不得截留私分。Р第十九条:费用支出管理Р(一)费用支出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局长授权有关人员审批的除外)。各项经济业务的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经济法规和局(中心)有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费用支出预算,创收部门目标管理方案。Р(二)局(中心)所有财务支出统一到计财科审核后报销,费用实行预算管理,严格遵守开支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奖励节约、杜绝浪费。Р(三)创收提成费用管理Р(1)创收部门按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确定的提成费用指标,根据实际完成的创收收入提取日常费用。创收提成比例一年一定。Р(2)创收部门的可支配费用指标,在目标管理责任状中规定的范围内由部门自主使用,计财科统一管理。经局长授权,除工资、奖金外的本部门费用支出,可由创收部门负责人审批,计财科审核报销。Р第二十条:财务分析Р计财科应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以财务报告等核算资产为基础,围绕我局的财务状况、资产管理水平、经营创收、获利能力、效益成果及广播电视经营发展趋势等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局党组、局务会提供决策依据。Р第二十一条:其他Р计财科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及相关的各项制度,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等;计财科负责人应定期对各会计岗位进行内部业务检查和考核。Р费用支出管理及审批程序Р第二十二条: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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