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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教育局教研室规章制度.doc - 昆山市教育局教研室规章制度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44KB

文档介绍
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全市年度或阶段性教研工作,会议对象是各校教导(务)主任,教研员列席会议。专项工作会议的任务是研究部署事关全市教研全局的专项工作,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对象是教研室主任、分管主任或学科教研员、Р各校教导(务)主任。上述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市教育局有关科室、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Р②业务会议Р业务会议是指各种教研专业性会议,一般由学科根据工作需要报分管主任批准后召开,必要时经主任或主任会议同意以教研室名义召开。Р③活动Р举行各类调研、检查、评比、参观考察等重大活动,责任室组或学科必须编制具体方案,报分管主任审核,由主任或主任会议研究批准。Р3.会议(活动)材料Р本室举行的工作会议和各种业务性会议(活动),由主办室组或学科负责材料工作,工作会议的主要材料须经主任或分管主任审稿。事后应将领导同志的报告(讲稿或记录)、交流材料、总结报告、活动情况记录等材料整理一套交办公室存档。Р4.会议注意事项Р会议的出席、列席对象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因事不能参加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开会,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包括接打电话),原则上不能离会接待。会议审议议题应按既定顺序进行,一般不得临时插入议题。汇报议题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有文字材料的不必再照本宣科。与会人员应围绕议题充分陈述、发表意见。Р 5.会议、活动的安排和审批Р 各种会议、活动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各室组举行的学校教务(导)处负责人会议或活动,由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其他学科专业性会议或活动,一般由分管主任批准,并事先在主任会议上通报。人数多、时间长的会议或活动必须由主任或主任会议批准。Р凡需报批的一般性会议、活动提前半个月,重要会议、活动在每学期初,由主办室组或学科编制计划,列明内容、人数、时间、地点、经费预算等,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任批准后实施。临时决定举行的必须报批的会议或活动,原则上由主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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