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250元;三等奖200元。每期评比一次。设奖比例每期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按《优秀班主任考评细则》考评给奖。Р5、教研工作奖(本项由教科室考评)。按《教研工作奖励制度》考评给奖。Р6、教研成果奖(本项由教科室考评)。按《教研成果奖励制度》考评给奖。Р7、目标管理奖(本项由办公室考评)。学校处室工作、安全工作、勤工俭学工作、就业工作、高考和招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按相关工作目标管理制度考评给奖。Р8、节假日福利(本项由办公室考评发放)。五·一节 200元、端午节 100元、教师节 300元、国庆节和中秋节 200元、元旦100元、年终400元。按《节假日福利发放办法》发放。Р五、绩酬计发的相关规定Р1、学生外出培训、实习带队的班主任,享受班主任基本月绩酬(不含学生生活管理补贴部分),另享受外出补贴;跟班教学的教师在跟班教学期间按教学人员平均月绩酬计酬,课时达不到平均工作量的,上浮到平均工作量计酬,超过平均工作量的,按实际工作量计酬,另享受外出补贴。Р2、高考后毕业班任课教师和学生外出培训、实习和就业后留校的教师,必须服从学校调整,安排其他工作。如不服从调整安排,不发月绩酬,作自动离岗处理。如所教班全部毕业和全部外出,学校又无法调整和安排其它工作,每月发放520元月绩酬,所教班只一个班外出或毕业,每月发放260元绩酬,另加上课课时津贴。Р3、兼职干事每周应兼课7节以上,超过7节另计课时绩酬,低于7节按少兼节数扣减绩酬。专职干事一般不兼课,特殊情况下,兼课一般不超过4节,4节以上的部分不计酬。Р4、体育教师早、晚体训和两操一天折算3节。心理咨询教师每周值班二次,每次90分钟以上,折算2课时。Р5、周工作量低于16节的教师,必须按学校安排任教其它课程或从事其它工作。否则,不人为增加月绩酬。周工作量为16节—17节的教师也可申请任教其它课程或从事其它工作,但周工作总课时一般不超过2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