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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学校生命教育指导纲要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72KB

文档介绍
法,指导和推进家庭实施生命教育,从而形成家校联盟,为学生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环境。Р六、生命教育的组织实施Р(一)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市、县(市)区、学校三级管理和指导生命教育的组织网络、专家委员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生命教育长效机制,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设有专兼职教师,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责任。积极探索生命教育评价制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和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开展生命教育情况进行实绩考评和评估,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督导和发展功能。Р(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师资培训、课题研究、教材研发和普及推广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Р(三)加强师资建设。开展分层、分级、分梯队的培训,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关生命教育基本知识、必备能力的基础培训;对心理辅导教师加强生命科学和教育的培训;对班主任加强人文关怀和家庭教育的培训;对生命教育课程教师Р进行系统的生命理论和教法的培训。Р(四)加强对教师的生命关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实施“幸福园丁工程”,为教师释放压力、维护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Р(五)加强资源整合。多方开发和利用校内外生命教育资源,加强软件建设,研发网络课程、教学课件、音像制品、图文书刊等;加强与文化、卫生、医疗、体育等部门联合,选建生命教育基地;加强国际化合作与校际间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理念。Р(六)加强科学研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逐步健全市、区县、学校生命教育的科研网络,设立生命信息管理和使用机制,积极组织相关课题申报和优秀成果的评选。Р(七)加强宣传与经验推广。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利用学校橱窗、报纸、广播、校园网、电子屏等多途径广泛宣传。通过组织专家咨询会、研讨会、交流会以及出版专著、论文集等,及时总结推广生命教育实践与研究成果。Р石家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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