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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订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36KB

文档介绍
与查询等行为承担责任。如发现登录名被他人非法使用的,应立即与用户管理员和征信中心联系。Р第二十七条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员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与查询,不得在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虚假登记及发布与登记事项无关的内容,未经委托,不得进行与己无关的登记。Р第二十八条借款人或应收账款付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XXXXXXXXXX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采取措施变更担保方式:Р(一)与应收账款付款人串通提供虚假质押;Р(二)未按借款合同用途使用贷款;Р(三)出现不利于归还贷款的其他债务纠纷;Р(四)因市场变化造成应收账款付款人停产;Р(五)因政策变动造成借款人停产;Р(六)不接受XXXXXXXXXX监督或接受监督但不配合XXXXXXXXXX工作的;Р(七)XXXXXXXXXX认为可能影响贷款归还的其他不利因素的。Р第七章质权实现Р第二十九条应收账款付款人付款期限到期未履行承诺的,XXXXXXXXXX应申请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Р第三十条借款人与应收账款付款人相互串通、逃避监督,致使应收账款未汇入指定账户导致贷款无法偿还的,XXXXXXXXXX除申请所在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外,应继续保留对借款人、应收账款付款人的追索权利,直至贷款本息清偿为止。Р第三十一条 XXXXXXXXXX应在借款人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注销手续。Р第八章罚则Р第三十二条 XXXXXXXXXX工作人员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等行为,应依据XXXXX省XXXXXXXXXX的相关规定处理。Р第三十三条 XXXXXXXXXX工作人员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直至移送司法机关。Р第九章附则Р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XXXXX县XXXXX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解释。Р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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