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医疗事故争议的规定处理。Р4.病历复印管理制度Р(1)现因全民医保,大部分病人都涉及到报销问题,请医护人员在病人出院时主动询问、提醒病人复印相关病历资料,减少病人返回复印病历的痛苦。Р(2)复印病历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资料,包括: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各种检查报告单、知情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Р(3)复印病历程序Р①可以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人条件:病人本人或其代理人;或死亡病人家属及其代理人;或保险机构、公安、司法机关。Р②申请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为病人本人的,应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病人代理人的,应提供病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病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死亡病人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人的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病人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复印病历资料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到医务部填写申请表,经医务部审核后方可到病案室复印主观病历资料。病案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关复印病历资料的条款进行复印,并盖章。Р③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因医疗活动或病人需要复印相关病历资料的,必须同样履行上述程序。科内不得将任何病历资料交予病人自行复印,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医疗质量督察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