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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事业部或分公司承包管理方案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不超过当年签单回款平均数的0.8%,分公司经理个人租住的房屋,原则上不超出1500元/月,超出此标准的需报董事长批准并报财务备案。凡是属于个人居住的房屋所产生的物管费、水电费一律不予核销。房租费用,需整理租赁协议及正规发票,由分公司备用金支付。Р四、差旅费:Р1、差旅费主要指分公司和各下属业务部外埠出差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过路过桥费以及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Р2、差旅费控制在签单回款平均值的0.5%~1.5%以内。Р3、差旅费支出与房租合计不得超出签单回款平均值的2%。Р五、办公类支出:Р1、办公类支出全年控制在签单回款平均值2%以内。含办公费、通讯费、车辆费、会务费等核算项目。Р2、办公费是指办公用品的购置、办公场所的水电物管费、手续费、打字复印费、邮费、办公用品发生的维修费等。Р3、车辆费是指汽车用油、过路费、停车费、车辆保险和维修等各项车辆支出。员工报销的交通费也在此项核算。Р4、通讯费指电话费、手机费、网络费等。Р5、会务费指分公司开会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分公司有旅游性质的支出,需报总公司批准,并入此项核算。Р六、信息费:Р1、根据信息管理规定,需支付信息费用(包括预付),必须通过OA系统填写信息费用申请表,获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财务部在费用审核时需结合OA系统里信息费用申请表,凡是未经申请或未获批准的,一律不得支出。Р2、转外办项目的信息费,由分公司申请后,总部核实后拨付,记入外办费用。Р3、全年信息费用比例为签单回款平均值的1%(详细见信息管理制度)。Р七、低值摊销、其他:Р不列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用品、器具、设备等支出,采用一次摊销计入销售费用。无法归类列入项目的费用计入其他。此两项合计控制在签单回款平均值的1%以内。Р八、税费Р除个人所得税外,其它各项税费需列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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