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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司法鉴定委托书-广州脑科医院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__。Р备注:如要求鉴定人回避,委托方应提交书面申请,是否回避由鉴定机构决定。Р4. 委托方应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提供完整材料而产生的后果,由委托方负责。Р5. 委托方有配合鉴定机构实施和完成鉴定工作的义务,如:补充必要的材料、协助调查取证、遵守约定的检查和鉴定时间、鼓励被鉴定人积极配合等。Р6. 鉴定人员有了解案情、人格受到尊重、及拒绝回答与案情无关的问题的权利。Р7. 鉴定机构有决定是否受理委托和独立鉴定权利。Р8.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有要求委托单位和个人予以协助和配合的权利。Р9. 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后,遇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鉴定终止情形之一有权终止履行协议,酌情退还有关的鉴定费,但挂号费、咨询费、已完成的检查费不退还。Р10. 鉴定材料为原件、X光、CT、MRI片予以退还;送鉴材料复印件及补充材料不予退还。Р11. 在本机构鉴定所做的各类检查、检测结果体现在鉴定意见书中,不单独发放原件或复印件,对已实施检查、检测,尚未完成鉴定而要求终止鉴定的,也不单独发放检查、检测报告单。Р12. 鉴定过程中如需变更委托书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Р13.其他约定事项:Р其他需说明的事项Р鉴定风险Р提示Р1.鉴定意见属于专业性意见,不对案件负责,其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和判断,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无权干涉。Р2.由于鉴定材料或客观条件限制,并非所有鉴定都能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Р3.鉴定活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鉴定意见可能对委托方有利,也可能不利。Р4.不按时交纳鉴定费和及时补充鉴定材料会影响鉴定完成时间。Р委托方盖章:Р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Р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盖章:Р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Р监督管理电话:广州市精神病医院:020-81268114;广州市司法局:020-83100108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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