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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学风建设项目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2KB

文档介绍
退学、休学和自杀者Р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突出,方法得当,学生心理素质较好,重大心理问题很少Р查阅院(系)给学工部相关报告和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统计Р重在工作本身,以院(系)提供材料为主Р5.5 生源情况Р生源良好,第一志愿录取率80%以上,高考录取分数线高出当地重点线Р生源较好,第一志愿录取率50%以上,高考录取分数线较高,达到当地重点线Р查阅近三年新生录取原始记录Р以招办提供数据为准Р5.6社会评价Р家长、中学生、实习单位、用人单位对院(系)和专业的办学水平,对教师、学生的综合评价高Р家长、中学生、实习单位、用人单位对院(系)和专业的办学水平,对教师、学生的综合评价较高Р现场查阅原始档案材料,如实习评语、有关宣传报道等Р以院(系)提供材料为准Р5.7就业情况Р就业指导工作认真细致,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80%以上,就业质量高Р重视就业指导工作,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70%以上,就业质量较高Р考证《近三届本科生年底就业情况统计报表》和《近三届本科生年底就业去向分布》Р需上交《近三届本科生年底就业情况统计报表》和《近三届本科生年底就业去向分布》。以毕办提供的数据为准Р特色Р项目Р特色是指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形成的,本院(系)特有的,优于其他院(系)的独特优质风范,应当对加强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明显作用,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在全校有一定的影响,得到公认。它可以是上述各指标的任一方面。Р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场查阅原始档案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若申报内容与2004年考评特色奖重复,直接参考2004年考评意见Р本项由院(系)自主申报。需提交特色项目专题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和2004年考评特色奖申报重复,不需另行提交报告Р特别说明:黑体字指标为重要指标,其他为一般指标。评估指标的评估标准分为A、B、C、D四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两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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