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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镇新街村村民议事会章程(一)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80KB

文档介绍
永安镇新街村村民议事会章程(一)Р第一条为规范村民议事会的议事决策,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本定章程。Р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策村级日常事务。Р第三条村民议事会实行结构制,有37人组成,其中第一村民小时占4个席位,第二村民小组占4个席位,第三村民小组占4个席位,第四村民小组占2个席位,第五村民小组占3个席位,第六村民小组占4个席位,第七村民小组占4个席位,第八村民小组占4个席位,第九村民小组占4个席位,第十村民小组占4个席位。Р村民议事会设召集人1人,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党支部书记Р在村民选举会选举后担任村民议事会召集人。Р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村民小组内的所有选举产生的议事会代表组成。小组长为小组议事会召集人。Р第四条村民议事会下设议题审查小组,负责对提交的议题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上会。议题审查小组负责人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Р根据工作需要,经村民议事会同意,可下设专门小组,负责专题研究临时性工作。Р第五条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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