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资产、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Р四、加强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的组织领导Р(一)落实领导责任。乡党委要把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Р(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纪检、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乡党委要对本地“村民议事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要将“村民议事会”工作法与村级议事制度和党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Р(三)加强督查指导。乡包片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点村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要选树几个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这项工作扎实开展。“村民议事会”工作法推行情况将作为农村党建“三级联创”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Р(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喇叭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学习掌握“村民议事会”工作法内容、运行程序和工作要求,为这项工作的推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取得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Р(五)注重实际成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推行“村民议事会”工作法,建章立制,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