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第三方认证,提高了山东省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践证明,P 体系的应用实现了水产品加工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Р 3. 3 完善水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Р 近年来,我国出口水产品检测出违禁药品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残留等,该问题的出现迫切要求加强食品的身份证管理,因此完善从海洋到餐桌、从池塘到餐桌的水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迫在眉睫。欧盟从 1997 年开始建立食品信息可追溯体系,随后出台法规 178/2002 食品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食品流通链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可追溯。Р 借鉴国外成熟的做法,2012 年山东省已经启动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目标是用 5 年的时间实现全省70% 以上养殖产品可追溯。山东的可追溯体系建设首先从海参入手并于 2013 年开展可追溯试点,2014 年可追溯体系从海参推广到十大渔业品牌产品,实现工厂化养殖产品全部可追溯,并对接农业部可追溯平台,实现水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可追溯。Р 3. 4 构建全覆盖的安全监管体系,提高产地水产品检测能力Р Р 近年来,美国、日本、韩国和欧盟等国加大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力度,并相继出台规定,要求中国出口的动物源性产品必须实行严格的抽样检测制度,要求对进口水产品实施包括微生物、农兽药残留和环境污染物等30 多个项目的检测方可通关。应建立企业自检、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群众监督四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健全基层监管X络。建立健全风险监测体系,建立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水产品养殖、加工、流通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改,避免安全隐患。Р 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不是检测出来的,而是上一环节延续来的或本环节新生的,因此,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应从源头抓起,将检测重心前移,加大水产养殖环节药残检测力度,同时切实加强政府抽检的制度建设,增加政府在检测上的资金、设备、人力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扩大监测的品种和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