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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恒等式或会计平衡式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83KB

文档介绍
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Р5、经营结余: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Р #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科目。Р6、结余分配: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Р7、其他净资产: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各项基金以外的净资产,有时包括部分科研经费等专项资金。Р三、开办资金的界定Р《细则》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是事业单位被核准登记时可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财产的货币体现。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包括举办单位或者出资人授予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和事业单位法人的自有财产。Р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不包括下列资产:Р (一)代为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性资产;Р (二)关系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公共保障,不能进入流通领域的资产;Р (三)借贷款、合同预收款、合同应付款;Р (四)职工福利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用基金;Р (五)规定了使用方向,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他人资助的资产;Р (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其他资产。Р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应当以人民币表示。Р林木资本、馆藏图书和文物等资源性资产,水库大坝、公路等公共设施,未完成建设的基建项目占用资金等不能作为开办资金。Р可以作为开办资金的数额=Р(1)净资产合计-专用基金-投资基金-其他净资产(专项部分)=Р(2)一般基金(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固定基金+其他净资产(非专项部分)Р最终界定为开办资金的数额不可以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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