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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将毗邻地区应急联动纳入预案内容。合作机制要针对共同面对的公共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编制计划,加快相关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实化细化具体措施,并作为区域间应急管理合作有约束力的制度性文件,确保在发生跨区域突发事件时,合作各方及时联合应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负有监管职能的范围,各地要将应急预案编制落实工作纳入监管范围,各地要将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纳入督促检查事项,着力推动预案落实。Р (三)健全运行机制。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要求,抓紧研究建立财产征用补偿制度,切实保障各方利益,解决跨区域应急资源增援后顾之忧。这不仅关系到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机制的持续发展,同时也关系到应急体系建设的合理布局,对于有效利用应急资源、减少重复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省际间跨区域应急管理联动各方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数据库系统,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应急资源的快速调配机制,确保事发后应急资源快速到位。加强预警机制建设,组织跨区域联动各方开展联合监测、联合预警,共同防范应对突发事件。探索建立联合应急指挥机制,对跨行政区域森林火灾、海上溢油等突发事件,在属地管理为主自原则下,成立联合现场应急指挥部,共同参与研究应急处置工作。Р (四)强化组织指导。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将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建设作为加强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交流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着力解决一些跨区域合作机制之间信息通报不及时、制度建设不健全、应急预案约束力不强、联合演练开展少、联动处置效率低等突出问题,全面带动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各地在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发展协调机制时,将应急管理合作纳入总体合作框架协议中统筹考虑。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针对跨流域污染、交通安全、疫病疫情、森林火灾、警务联动等,指导地方加强区域合作,不断提升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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