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3、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应配备数个;实配备数个。Р第八页、第九页主要指标说明Р1.放射诊疗设备和配套设备的种类、数量:填报被监督单位实际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和配套设备的种类、数量。Р2.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数:填报放射工作人员中持有效《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数。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数≤放射工作人员数。Р3.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人数:填报本年度被监督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数量。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包括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Р4.培训人数:填报放射工作人员中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并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数。培训人数≤放射工作人员数。Р5.应体检(监测)人数:填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数。其中,在岗期间应体检(监测)人数≤放射工作人员数。Р6.实体检(监测)人数:填报应检(监测)人数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的人数。实体检(监测)人数≤应体检(监测)人数。Р7.检出疑似放射病、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人数:填报实体检人数中检出的疑似放射病、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的人数。检出人数≤实体检人数。Р8.调离人数:填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所检出的疑似放射病、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人数中,按规定调离相应岗位的人数。调离人数≤检出人数。Р9.现有放射病病人数:填报被监督单位现有的通过职业病诊断确诊的放射病人总数。包括往年诊断和本年度新诊断的存活病人数,不包括本年度死亡病人数。Р10.本年度新确诊病人数:填报本年度确诊的新的放射病人数。Р11.死亡病人数:填报放射病人中本年度的死亡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