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是一致还是不同。出现这些混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对现金折扣处理的规定太笼统而又不统一;增值税条例没有就现金折扣作出规定;各种会计教科书上的解释不一致,包括权威的一些会计教材的叙述与有关法规的规定也不一致;有些企业利用现金折扣偷漏增值税而故意做出有利自身的会计处理等等。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资金的需求量逐渐增多。因此,以理财为手段,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现金折扣应该在我国众多的企业中广泛运用。这就要求更多的企业、更多的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了解现金折扣的意义和作用,通过现金折扣加速资金周转,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我国财政和税务部门应尽快就有关现金折扣的增值税及其会计处理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以规范处理方法,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国家的税收。Р现金折扣作为企业的理财活动,有推广的必要。但由于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资金需求情况各异,因而,不能强迫企业在所有的商品销售中都运用现金折扣。体现在会计核算方面,就允许企业在总价法、净价法和混合法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而不必要求我国企业一律采用总价法核算。Р现金折扣实质上是销货方的一项贴现业务,是购货方的一项筹资业务,是双方调度资金的理财活动。因此,现金折扣发生额应列入双方的“财务费用”帐户,作为当期损益处理,而不宜作为销售收入或采购成本的抵减项目处理。从加强财务管理,增强企业理财意识,提高对现金折扣的重视的角度出发,销货方可以增设“现金折扣”帐户,购货方可以增设“应享现金折扣”帐户,以使现金折扣能在会计记录上得到全面反映,有利于企业财务作出理财决策,有利于对财务人员理财业绩的考核。从会计核算方法来说,销货方的应收帐款宜采用总值法核算,购货方的应付帐款宜采用净值法核算。Р附件推荐网址Р论文代写职称论文发表脚丫论文代写/